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出台

www.fjsen.com 2009-11-21 15:41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11月21日讯(本网记者 段金柱 通讯员 陈素娟)日前,省药监局出台了《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暂行),在全省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及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试行。《办法》明确,2009年12月10日起,正式实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

质量受权人主要负责规范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建立完善企业药品生产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参与或负责药品研发和技术改造;对质量管理活动行使决定权和否决权,对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对成品放行负主要责任。

质量受权人由企业推荐,经审核、培训,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受权人签订受权书后,再经药监部门备案方能上岗履行其相应职责。同时,每年药监部门将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实施情况开展评估考核。

  • 责任编辑:蔡杏  蔡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