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重奖11位“梅花奖”获得者 奖住房一套等三条

www.fjsen.com 2009-12-16 07:2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2月16日讯(本网记者 练仁福)日前,福建省政府正式发文,对福建省11位先后获得过“中国戏剧梅花奖”的演员进行奖励。根据文件,此次奖励包括三条,分别为获奖当年即享受一级演员工资待遇及二级保健对象的医疗待遇;获奖当年即一次性奖励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为所在单位连续工作五年后,予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获奖当年即纳入省高层次人才管理。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