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福建执行土地登记费新标准 住宅用地每件100元
www.fjsen.com 2010-01-01 08:4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1日讯(本网记者 郑莉)记者昨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日前对福建省土地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作了新通知,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2年。根据新规,土地登记费(含权属调查)按件收取。收费标准为:住宅用地每件100元,非住宅用地每件700元。 车库(或车位)用地登记以及住宅附属的杂物间用地单独进行登记的,或住宅附属的杂物间和独立住宅楼(包括自建和统一规划建设的)底层为商业店面,但其土地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与住宅用地一起完成一次登记的,均按照住宅用地收费标准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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