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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惠民政策 福建用足社保补贴政策促就业

www.fjsen.com 2010-01-12 11:0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1月12日讯(本网记者 李艳) “领到社保补贴,感到很惊喜,党和政府的好政策真是帮我们解决了实际困难……”近日,在古田县城关,灵活就业人员老曾从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领到660元社会保险补贴后,十分激动。老曾是古田县水泥厂下岗失业人员,和他同一批共有271名就业困难人员领到了社保补贴。据统计,2009年,全省约有14万人享受社保补贴,享受金额2.05亿元。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是福建省为鼓励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支持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出台的一项积极就业政策。 2009年初,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社〔2009〕18号)规定,对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保补贴政策实施以来,为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名词解释

就业困难人员

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8〕18 号)中,对福建省就业困难人员作出了明确规定。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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