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租车管理办法1月1日起实施 5情形乘客可拒付的士费
www.fjsen.com 2010-01-18 07:2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18日讯(本网记者 薛辉)记者从福建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获悉,日前《福建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公布,并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无故绕行可拒付费 的哥有以下五种情况,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车费,包括不使用里程计价表或者使用无强制检定合格标志、铅封破损、发生故障的里程计价表的;不开具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发票的;无故绕行的;不能将乘客送达目的地的,但因乘客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未经乘客同意而承载其他乘客的。 出租车牌照过户 主管部门先要“批” 目前,在福建省部分城市,出现了出租车牌照热炒的现象,试行办法出台后,这种现象有望得到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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