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09年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4845人
www.fjsen.com 2010-01-28 13:1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28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28日上午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获悉,2009年全年该院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4845人,提起公诉46093人。 据悉,2009年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对重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提高办案质量。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放火、爆炸、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6154人,提起公诉7022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3493人,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8件306人,提起公诉26件350人。 记者了解到,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省检察院还坚持严格执法、区别对待、宽严适当的原则,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轻微刑事案件,依法认真审查,慎用逮捕措施,慎重作出起诉决定。共对3000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1420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建立分案处理、跟踪帮教、亲情会见等制度。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快速办理,推行不捕直诉,或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或简化审理程序,一些地方还积极探索非羁押诉讼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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