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法院推进“阳光司法” 典型案件庭审网络直播

www.fjsen.com 2010-01-29 07:38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今年将健全司法公开民主机制,扩大裁判文书上网和典型案件庭审网络直播。”28日,省高院院长马新岚向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作《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介绍,将加大新闻发布力度,推进“阳光司法”。

报告介绍,去年全省法院审结刑事案件34997件,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6841人。其中,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事实、证据关,依法宣告无罪8人;加大矫治、预防力度,判处未成年犯4289人,适用非监禁刑1225人;帮助1285名失足青少年重返校园或安置帮教,其中有20人考上大学。审结民事案件229852件、诉讼标的总额309.87亿元。

报告表示,今年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司法公开民主机制,扩大裁判文书上网和典型案件庭审网络直播,加大新闻发布力度,推进“阳光司法”。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办案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