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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公布

www.fjsen.com 2010-02-04 09:5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2月4日讯(本网记者 郑昭) 记者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已于近日正式公布。

立法:提请审议10项法规草案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抓紧制定关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法规,继续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年度立法计划拟安排审议法规草案10项,分别是:现代物流业促进条例、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促进茶产业发展若干规定、征兵工作条例、关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修订)、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和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修订)。

根据立法计划,省人大常委会今年还将抓紧研究论证、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关于促进“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建设若干规定、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障条例、老区发展促进条例、节约能源条例等13项立法预备项目;对水资源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重点建设项目条例、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修订)等32项法规项目开展前期调研工作;依法审查和批准福州、厦门两个较大的市报批的地方性法规。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开展立法后评估,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建立和完善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提供依据。基本完成法规清理,督促省政府抓紧制定或及时修改法规配套规章,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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