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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确定21个小城镇改革试点 打造宜居城市综合体

www.fjsen.com 2010-02-25 07:1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建省委常委会研究部署福建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

东南网-福建日报2月25日讯(本网记者 潘绣文) 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确定在上杭县古田镇(具体名单见链接)等21个小城镇开展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着力打造“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宜居城市综合体,充分发挥小城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就业和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一体化。

《实施意见》提出,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立足于探索解决福建省“三农”问题和城乡结构矛盾的途径,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提供示范作用。通过试点探索,力争在三到五年内,基本建立各具特色的小城镇产业基础和有利于发挥特色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使农村人口稳步有序地向镇区集中,小城镇居民基本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八项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试点工作必须完成八项主要任务:

一是高起点编制综合配套、科学合理、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试点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规范规划编制,保持其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和民俗特色,凸显建筑景观风格,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建设发展模式。

二是根据每个试点镇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规模,适度超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完善试点小城镇交通路网与周边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铁路和港口的连接,完善供水、电力电信、信息化、垃圾处理、防灾减灾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建设。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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