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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观察”:从百姓身边事看民主新进展

www.fjsen.com 2010-02-25 16:24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从开门立法到政务厂务村务公开——民主领域不断拓宽

暴力拆迁、极端对抗、因拆暴富……针对“拆迁”过程中的种种问题,经过两年多的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取代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于 2010年1月29日正式公开征求民意。

据有关方面统计,在15天内,共有13437人通过国务院法制办法规规章草案征集意见系统发表了意见,充分体现出社会对这一条例的关注度。

参加过条例修改工作专家座谈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说:“我感觉到整个讨论都是比较开放、充分的,也是比较深入的。专家参与座谈不是走过场,而是各种意见得到了充分吸收消化。”

社会听证和征求意见已成为党和国家科学决策的有效途径。凡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决策、公共管理、公共事务,都积极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和形式,支持和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

以全国人大为例,被称为“开门立法”的民主立法已经从尝试逐渐走向制度化。2009年2月份至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侵权责任法(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国防动员法(草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统计法(修订草案)等14部法律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并陆续结束征求意见。正在审议中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在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各界群众提出意见超过7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公众的关心和热情,体现了国家立法和人民意志的一致性。在公开征求意见的1个多月时间里,各地群众高度关注草案,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献言献策。

目前,“参与”“监督”“公开”“透明”这些词汇正越来越多地渗透到百姓的政治生活中。

“瞧瞧村里一排排的新房,再看看刚铺好的柏油路,这都归功于‘4+2’工作法啊!现在村民们气也顺了,心情也舒畅了,谁还有心思上访告状?都一心扑在勤劳致富上了!”河南省邓州市张村镇朱营村的朱贵成老人说起“4+2”工作法,一脸兴奋和激动。

朱贵成口中的“4+2”工作法,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包括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基础建设、社会稳定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决策项目实施,都必须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即党支部会提议、党支部和村委会“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群众的事群众说了算,在邓州,凡是村里重大事项决策,都按照‘4+2’工作法的程序进行,已经成了村里议事办事的‘铁规矩’。”邓州市有关负责人表示。

由邓州市开创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得到了民政部充分肯定,并写进了中央一号文件。据记者了解,2010年,民政部将继续推广河南省“四议两公开”的成功经验,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

  •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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