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酒驾挂钩交强险福建暂缓实施 保险浮动制与车辆挂钩

www.fjsen.com 2010-03-02 07:2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支付交强险一年后酒驾记录归零

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饮酒或醉酒驾车的记录会不会连续几年累加的问题,记者获悉,饮酒或醉酒记录以年度计算,支付交强险保费一年后,这一记录自然“归零”,重新计算。

记者昨日还了解到,交强险与酒驾挂钩“随车不随人”。

“由此可见,是否上浮‘看车不看人’,不管驾车的是谁,只要开车的人酒驾了,来年这辆车的交强险就要上浮。”保险业人士提醒说,今后不要轻易把车借给别人,因为别人一旦发生酒驾,最后买单的还是车主。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