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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大常委会首次终止一名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

www.fjsen.com 2010-03-15 15:55  罗玲英 吴斌 来源:福建人大网 我来说两句

3月11日,上杭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根据《代表法》第41条第三款、第42条第一款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终止蓝某县人大代表资格的报告,这是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根据代表法的这一规定终止县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

蓝某从2008年起至2010年底,连续两次无故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不参加县、乡人大组织的一切学习、活动和会议,长期不执行代表职务。经上杭县人大代表联络委详细的调查核实,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依法终止其代表资并予以公告。该县人大常委会向全体县人大代表进行了通报,要求代表们依法积极履职,不辜负广大选民的期望,为促进上杭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努力。

  •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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