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将在平潭开展两岸区域合作综合试验 探索合作新模式

www.fjsen.com 2010-04-02 17:40   来源:福建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福建新闻网福州4月2日电 (记者 孙贤迅)福建今年将在平潭开展两岸区域合作综合试验,探索两岸“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同受益”的合作新模式。

福建省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2日出炉,将推动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作为福建今年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意见提出,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探索与台湾方面建设共同家园的两岸合作新模式。

平潭岛地扼台湾海峡要冲,距台湾新竹仅68海里。目前,福建已将平潭岛开发建设作为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的重大项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为此,意见提出,制定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纲要,构建两岸区域合作前沿平台,开展两岸区域合作综合试验。同时,探索建设有利于开发和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定扶持平潭开放开发的政策措施,加快平潭基础设施建设,并在平潭实行更加开放的产业政策,推进两岸产业深度对接。

据了解,福建还将在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中,积极向中央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推动在平潭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自由港。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