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囤地炒地三年内禁止竞地 4月1日起实行用地申报制度

www.fjsen.com 2010-04-09 07:0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相关新闻

国土部专项整治房地产用地将通报典型案件

本报讯 全国“两会”之后,地王的接连出现令国土部门压力倍增。

近期,为抑制地价上涨,国土部决定对2009年12月31日之前的楼市违法违规用地展开一次全面清查整治。

记者获悉,国土部近日已经向省级国土部门下发《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从2010年3月至7月,在全国开展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

为避免出现以往地方对待中央决策“一拖了之”的情况,此次国土部在时间和数量方面给地方下达了两道通牒:要求省级国土部门必须在7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书面专项治理情况报告,上报典型案件数量原则上不得低于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所查处违法违规违约用地总数的5%。

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房地产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不及时开发建设囤地炒地;违反法律法规闲置土地。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对上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统计节点为2009年12月31日,即在此之前,已签订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尚未竣工、尚未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只要存在诸如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向别墅供地等行为,都将在整治行动涵盖范围之内。

为了确保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4月1日至6月30日,国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省(区、市)进行重点抽查。(第一财经)

全国住宅供地计划10日公布将恢复正常土地出让

本报讯 北京市国土局局长魏成林7日表示,4月10日,国土资源部将公布包括北京市在内的全国的住宅土地供应计划,届时将恢复正常土地出让。对于土地招拍挂制度将如何调整,需等待国土部门正式公布。(中证)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