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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0年高招细则出台 “试考生”禁考范围扩大

www.fjsen.com 2010-04-24 07:2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24日讯(本网记者 叶琦)备受我省高考考生关注的2010年福建省高招实施细则昨日出台。细则对今年高考的时间、填报志愿方式、录取安排、信息公开、考试违纪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这预示着今年我省高考高招的大政方针已经确定。

与往年相比,今年高考高招的最大变化是新增了“信息公开公示”的章节,首次对公开哪些招考信息进行明确界定。同时,由于今年专科不再补录,在各批次录取过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省高招办将及时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予以补充投档。

今年高考定于6月7—8日举行。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均为300分。外语科目考试试题包括听力考试部分,听力考试部分卷面分值为30分。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质疑,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高招办申请复查分数。

关键词:公开公示

考生申诉渠道必须公开

今年特别规定,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高招办、有关高校、中学应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

其中,省高招办负责公布本省有关招生政策、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还要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高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等。本省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必须公示。

各设区市、县(市、区)高招办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而高校要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 责任编辑:王秀钦  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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