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对文明单位献爱心发表感言摘编

www.fjsen.com 2010-05-12 10:4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承担社会责任 厦门地税人责无旁贷

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厦门地税局局长 吴振坤

厦门地税局多年来紧紧围绕“聚财为国、为民收税”的税收工作宗旨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在圆满完成税收计划的同时,努力履行社会责任,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连续两届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承担社会责任,厦门地税人责无旁贷。4月14日,当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我局全体工作人员立即为灾区同胞捐款,有的干部带着家人、在外开会和学习的干部委托同事献上一份爱心,一名离退老干部从退休金里拿出800元捐给灾区人民……多年来,每当灾害降临,我局都会第一时间伸出援手,尽其所能地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08年初的冰雪灾害, 12万元善款及时送到了受灾最严重的江西省九江瑞昌市灾民手中;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局成为首个向市红十字爱心基金账户捐出善款的单位……承担社会责任还体现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和助学活动中:援建宁夏泾源县中心幼儿园、与平和县长乐乡中心学校的86名贫困学生长期结对子助学、与西藏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中心小学签订三年资助协议。4年来,我局各类献爱心善款达200余万元。

“厦门地税志愿者”是我局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载体。我局的“厦门地税志愿者”组织成立一年来,积极开展一系列活动:宣传劝导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清除城市“牛皮癣”,引导文明乘车,清洁环境,开展普及税法知识,为纳税人维权……如今,“人人都是志愿者”,自觉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以自身的志愿服务精神净化自己、感染他人,已成为“厦门地税志愿者”的行为准则,也已成为厦门市文明创建的一道风景线。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