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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对文明单位献爱心发表感言摘编

www.fjsen.com 2010-05-12 10:4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情系玉树 文明大爱

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冯潮华

4月20日晚,在中央电视台举行的“情系玉树 大爱无疆”抗震救灾大型募捐活动中有一份捐款特别引人注目,这就是“福建省文明单位集体”的1000万元捐助。这是一次福建省精神文明单位的集体行动,它体现了文明单位对灾区群众的无限深情和美好祝福,彰显了文明单位的爱心与善举,这份善款有着特别的意义。

首先,它是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的体现和展示。多年来,福建省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始终把热心公益事业,参加帮扶,慈善捐助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重要内容和活动载体,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的考评内容,列入考评体系。以此引导企业、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当得知玉树灾情后,文明单位大爱集结,自觉带头践行和担当应尽的社会责任,为灾区群众送去海西人民的一份爱心与温暖。

其次,它是一次文明大爱活动的创新与宣示。以文明单位集体的名义向灾区捐款,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它既是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一项具体行动,也是文明大爱活动形式的一次创新,更是文明单位这一集体应有的精神和行为的共同表达,突出彰显了文明单位群体在发扬抗震救灾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文明新风中的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再次,它充分展示了海西文明单位的集体力量和形象。这是一次文明大爱的集体行动,是文明单位的爱心大集结、力量大凝聚,进一步提升了文明单位的整体形象和品牌效应。“文明单位集体”这是一种合力的象征,是一种团队精神的体现。有了这种合力和团队精神,我们就能够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克服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和险阻,去夺取海西建设各项事业的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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