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意见 鼓励和引导投资者向海湾外填海造地
www.fjsen.com 2010-05-13 07:5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选择对海洋环境影响小、相邻陆域基础设施条件好的区域,优先规划 ●支持采用BOT方式投资开发耕地,采用BT方式投资开发建设用地 ●加大对填海造地的扶持力度 东南网-福建日报5月13日讯(本网记者 王永珍)为推进科学用海,规范海洋开发,福建省政府近日颁发《关于科学有序做好填海造地工作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投资者从海湾内转向海湾外填海造地,保障加快海西建设的土地资源需要。 严格控制海湾内填海造地。进一步加强全省主要海湾的数模研究,对已确定海湾内可围填的区域,必须确保填海造地符合数模研究成果的要求,并尽量采用透水平面设计,保证水循环。对数模研究成果中列为不宜围填的区域,不得受理填海造地项目申请;对已批未建的湾内项目,不适合填海造地的,要制定用海置换政策,引导向湾外转移。 鼓励海湾外填海造地。发挥我省湾外海域自然区位优势,选择对海洋环境影响小、相邻陆域基础设施条件好的区域,优先规划,鼓励投资。继续完善全省湾外填海造地备选区规划。采用建设人工岛和在突出部位组团式填海造地,增加人工岸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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