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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收监管“逆调节” 加剧收入分配不公

www.fjsen.com 2010-05-17 18:17  杨玉华 冯雷 丁文杰 来源:经济参考报 我来说两句

对一些小餐馆收税只简单数桌子、点人头

不少税务干部承认,为了完成税收目标,他们只能把着力点放在容易征管的企事业单位和小企业、小摊贩身上,该收的不该收的都想方设法收上来,“挖地三尺”收“过头税”的情况并不少见。这几年税收征管的矛盾和摩擦越来越多,主要来自于与小户的税收征管矛 盾 。 “ 事 实 上 , 我 们 也 觉 得 不 合理。”基层税务干部无奈地表示。

该收的收不上,但税收的任务却是层层下达,年年增长。为此,税务部门就只好对不该收的税“挖地三尺”。这就造成税收对中低收入者管控苛刻,甚至出现收“过头税”的情况。

据介绍,目前税收征管对小规模纳税人管得过死,扼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目前国税增值税中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已由过去2000元调整到现在5000元。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目前5000元的起征点对很多小规模纳税人而言也显得过于苛刻。

湖南省国税局办公室主任周方平给记者算了笔账,以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为5000元算,达到5000元销售额就要征3%的税,即150元,这150元是不管企业是否挣钱都一定要交的。可实际上,即使企业

利润高达20%,5000元的销售额也就1000元利润,除去房租、水电可能所剩无几甚至亏本。因此,对小企业而言,这种税收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再以营业税为例,名义上是按税率征收,但因为很多企业通过不开发票来逃税,所以,税务部门通常对餐饮、零售、修理、洗浴等服务行业的中小企业改行定额征收,根据预定的“税收增收目标”确定纳税定额以及逐年递增的比例,以此实现营业税收入的超常规增长。这种征管方法扭曲了营业税,使之变异为“人头税”或“户头税”。因此就出现了对一些小饭店和小餐馆收税时,不管实际经营状况,只简单数桌子、点人头的情况,这种不顾实际情况的简单征管不同程度加重了一些小企业主的负担。

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税收“逆调节”亟待扭转

很多受访者表示,如今的富人收入越高,越有资源和关系偷逃税款,由此进一步增加其财富集聚的速度。而本应获得税收支持的中小企业和小商贩,却被迫课以重税,发展速度和步伐缓慢。这无疑会导致富者越富,穷者愈穷,不利于缩小收入差距,调节收入分配。

有税务干部表示,目前税收征管的难点主要是企业老板、自由职业者等高收入群体。一方面,由于这些企业和个人善于利用目前市场交易和税收征管的漏洞,进行避税逃税。另一方面,由于一些企业对解决地方就业发挥了较大作用,因而不同程度受到了地方保护,也影响了税收征管。这就造成原本国家该拿的拿不到,个人应缴的却不用缴,国家与个人口袋分配失衡,税收调高的杠杆未能发挥有效作用。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指出,税收杠杆本应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杠杆,现在却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加剧了贫富分化,这种“逆向调节”的副作用亟待引起关注和扭转。现在往往是越基层经济越不发达的地区,税收征管越加剧贫富、地区的差异。突出表现为,税收征管部门对中小企业的苛刻税收。正是这种对中小企业的苛刻税收削弱了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盈利能力和工资增长的能力。

周天勇说,他曾专门对国内外千人拥有企业数进行比较发现,一个国家每千人口拥有的小企业的数量多少,与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成反比,数量越多,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越小,反之,数量越少,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越大。因为小企业一般是劳动密集型的较多,可以改善劳动要素与资本要素在G D P中的分配关系,实际也会改善资本所有者和劳动所有者之间的分配格局;每千人口拥有的小企业数量较多,中等收入的人口也就较多。

根据其计算结果,目前国外发达国家每千人拥有企业数平均为50多家,中等发达国家也有20余家,而中国只有12家。国内数据分析的结论也是如此。凡是每千人口拥有企业数量少的地区,比如说贵州、甘肃等每千人口拥有企业数量不到两个,城乡差距就大,基尼系数也就高;而那些每千人口企业数量多的地区,比如北京、上海、江苏和浙江等地,城乡差距明显小,基尼系数也较低。

“不合理的税赋不仅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也为企业员工的收入增长、福利增长设置了巨大的障碍,从而进一步拉大了中小企业员工与国有大企业、三资企业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这种现象必须尽快得到扭转。”周天勇说。

  •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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