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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合作“先行先试” 福建新政重于行、贵于试

www.fjsen.com 2010-05-19 16:05   来源:福建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已经一周年了,在这个意见里,国务院明确赋予海西经济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的战略定位,这为两岸经济的交流、各方面的合作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

在海西先行先试加快推进背景下,福建省长黄小晶5月上旬率经贸文化交流团访问台湾。在台期间,黄小晶在台北举行的两岸合作与发展——闽台先行先试论坛上,宣布了推进闽台合作先行先试十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内容涵盖闽台交流合作的诸多领域,引起台湾各界的广泛关注。

当前,福建正把平潭综合实验区做为先行先试的抓手,拟将其打造成两岸民众“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同受益”的“共同家园”。

同时,福建将设立闽台农业合作专项资金,扶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放宽台商投资领域,允许国家禁止类之外的台商投资项目在海西落地,对在福建的台商投资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古雷台湾产业园区的台商投资项目实行特殊审批政策。为了更好的承接台商“西进”,福建省台商投资区正在扩容,不仅将原有的福州、厦门地区的台商投资区进行扩区,而且还要新增泉州、漳州两个台商投资区。

此外,福建将优先批准台湾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在福建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参股福建金融企业;并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峡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闽台产业合作和基础设施项目等;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以推进两岸金融紧密合作。

福建已与台湾有关方面就闽台合作先行先试达成多项共识:推动20多家福建企业赴台投资或设立办事处,其中8家挂牌开业;推动采购一批台湾产品特别是农产品,还应台南乡亲的要求,扩大了在台南的采购;开通厦门至高雄的客滚航线;在闽台经济、文化、教育、旅游、金融、港区等方面达成数十项合作协议,为进一步深化闽台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基础。

  • 责任编辑:刘宝琴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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