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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公布“两车违规”公民举报和奖励办法

www.fjsen.com 2010-05-20 22:5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6.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

7.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用车辆的;

8.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用车辆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的;

9.警用车辆私用,非因公务将警用车辆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的;

10.驾驶警用车辆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的。

(二) 涉案车辆方面

1.违法扣留、扣押的;

2.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

3.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

公布举报电话与通信地址

公民发现上诉违规问题可拨打电话:0591-87093452;传真:0591-87094100,或将信件寄至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进行举报。省公安厅在查清举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奖励等事宜通知举报人,举报人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便领取奖金。

  •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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