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社区矫正 “家门口”筑就新生路

www.fjsen.com 2010-05-31 09:3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创新管理 高墙之外标本兼治

金某原是厦门市思明区一名年轻医生,因收受贿赂被判缓刑。从看守所出来后,他变得沉默寡言,敏感易怒。社区矫正工作者与他多次促膝长谈,让他敞开了心扉。司法所又与社区联系,让他担任社区“卫生员”,为贫困家庭义务提供基本健康检查。金某原由此找回了自我,他说:“没想到犯错之后,社区居民还能宽容地接纳我,他们一声声‘谢谢’都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还能为宽容我的人们做点事,这种感觉真好!”

如何在高墙之外达到“标本兼治”的矫正效果?创新管理是一条有效路径。龙岩市新罗区在全省率先建立矫正对象外出务工请假担保人制度,并借此完善矫正对象外出务工请假制度;泉州市鲤城区着手摸索跨地区、跨行政区的委托矫正新模式;厦门市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购置专业设备,创造性地开展心理矫正……各种因“地”、因“人”制宜的管理方式,在帮教矫正对象分善恶、明是非,引导他们摆正生活姿态的同时,更在防止脱管失控、外出滋事和重新犯罪方面筑起“防火墙”。

2010年2月,福鼎市矫正办收到市法院对徐某祖寻衅滋事案的审前调查委托。调查发现,徐某祖尚未成年,受人唆使抢夺选举投票箱,殴打他人。“这孩子父母双亡,和年迈的爷爷相依为命,如果把他关进监狱,不利于今后回归社会。”矫正办的缓刑建议得到法院的采纳,徐某祖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成为一名矫正对象。他特别珍惜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每周按时打电话汇报情况,每月递交思想汇报,教育活动从未迟到或旷课。现在,徐某祖在福鼎一家化油器厂找到工作,靠劳动所得赡养爷爷,生活过得很充实。

社区矫正审前评估制度,让司法行政机关“关口前移”,从源头介入社区矫正工作,利于与矫正对象沟通协调,又加强了法院审判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衔接,在实践中凸显良好的法律效应与社会效应。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