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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试点小城镇教育布局规划指导意见出台

www.fjsen.com 2010-06-05 10:0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6月5日讯(本网记者 余潇)为适应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从功能型城镇向城市综合体转变,省教育厅日前出台试点镇教育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考虑试点镇周边人口向试点镇转移集聚带来的学生数量变动趋势,加强分析预测和科学定位,确保教育布局规划科学,学校建设达标。

试点镇幼儿园要按照“市级以上示范性幼儿园”办学标准建设;普通小学、初中按照“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建设;高级中学按照“省二级以上达标高中”办学标准建设;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教育部拟出台的合格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标准建设;不专门设立高等学校。

试点镇学校校址应选择在交通便捷、地质条件较好、远离污染源的平坦地段,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不利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等不得穿越校区。校园规划要适当预留发展用地,教职工住宅不应建在校园内,学校主入口不宜紧靠城市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安全缓冲地带,建筑质量必须满足结构安全和抗震安全要求。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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