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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7月起酒驾挂钩交强险 车险进入“双挂钩时代”

www.fjsen.com 2010-06-22 06:59  欧阳进权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记录有异议可提出复核申请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各家保险公司还将建立异议处理机制。

投保人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信息记录有异议的,保险公司应出具《交通违法行为异议处理联系单》,并提示投保人持机动车行驶证和该联系单向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查询复核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在接到投保人的异议处理申请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查询“道路交通违法业务处理信息系统”核对违法信息记录,并在联系单上签注处理意见。如果记录有错,公安机关还会打印《强制措施记录详细信息》,一并交由投保人提交给保险公司。

酒驾记录“随车不随人”

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饮酒或醉酒驾车的记录会不会连续几年累加的问题,记者获悉,饮酒或醉酒记录以年度计算,支付交强险保费一年后,这一记录自然“归零”,重新计算。

记者昨日还了解到,交强险与酒驾挂钩“随车不随人”。“由此可见,是否上浮‘看车不看人’,不管驾车的是谁,只要开车的人酒驾了,来年这辆车的交强险就要上浮。”保险业人士提醒说,今后不要轻易把车借给别人,因为别人一旦发生酒驾,最后买单的还是车主。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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