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高级人才可申购限价房 房价为普通商品房的7-8成

www.fjsen.com 2010-06-22 08:05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见习记者 刘丰 记者 谢丹)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等,即日起可以申请购买人才限价房,房价只有普通商品房价的七八成。昨日,福建省公务员局等单位联合印发《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给福州市人事局以及省直(中直)及有关单位。

《办法》明确提出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范围内工作且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其本人及配偶(单身的仅指本人)在福州市五城区无私有住房的,可以申请购买人才限价房。

哪些人可申请

均要求高职称高学历人才

《办法》指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福建省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海西创业英才。以上人选予以优先保证。

另外,如果你是在企事业单位工作,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又或者是2000年5月以来从省外、海外引进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都将被优先考虑。同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工作人员也在此范围内。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