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关于继续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的通知

www.fjsen.com 2010-06-23 07:4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今年6月13日以来,我省持续出现特大暴雨,时间长、强度大、洪水量级高,灾情面积大、程度重,造成重大损失。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对我省灾情高度重视、十分关注,对我省的防灾抗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部署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全省军民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奋力抗灾救灾,各项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工作正在有效展开。

新一轮强降雨即将来临,灾情仍将持续,抗灾救灾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艰巨。我们要切实贯彻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警惕,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继续把抗灾救灾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手抓好抗灾抢险,一手抓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和救助,做好受灾地区特别是重灾地区的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确保所有受灾群众都得到妥善安置,确保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各级受灾地区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受灾群众的安置和救助工作,把救灾安置工作作为当前突出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部署灾后自救工作。要进一步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确保不丢一户、不漏一人。对住房倒塌、无家可归的灾民,应尽量利用公房,或通过投亲靠友、群众互助,或搭建帐篷、简易棚进行先行安置,使其尽快有个相对安定的住所和生活。各级民政部门在发放救灾资金、救灾物资时要优先保证困难户和重灾户,确保灾民有饭吃、有水喝、有住处、有衣穿、有病可得到及时救治。各级卫生防疫部门要强化防疫措施,做好受灾地区疾病的预防工作,立即组织医疗、防疫队伍,分赴灾区,开展治病、防疫工作,送医送药,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生活用水、生活环境消毒,因灾死亡的禽畜要按规定深埋,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大疫情监控,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各级政法机关和公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坚决打击趁灾盗窃、抢劫等刑事犯罪活动,保证灾区的安定稳定。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