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的通知
www.fjsen.com 2010-06-23 07:4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二、迅速组织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发动、依靠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农业、林业、渔业、供销等部门要组织干部、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安排好救灾种子、种苗、化肥等农资供应,对没有扬花抽穗的水稻,农业部门要专门研究措施,及时补肥,加强后期管理,尽可能减少损失;对绝收的农田,尽快抢种蔬菜等生产周期短、高效益的作物。水利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水利工程特别是山塘水库、堤防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各类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要深入灾区一线,指导受灾地区尽快修复水毁工程,重点做好农田水利工程修复,为恢复生产提供灌溉保证。经贸部门要指导企业抓紧清理受淹厂房场地,抢修受损设备,加强对受灾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尽快恢复生产。受淹的商业门店,要及时清洗、消毒,尽快恢复正常营业,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险部门要做好已投保的受灾户、受灾企业的理赔工作,尽早尽快核实,及时赔付,帮助受灾户和受灾企业渡过难关。 三、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各级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足够力量,迅速恢复通路、通水、通电、通信。对受损中断的铁路、道路和桥梁等,按照“先通后畅”的原则,全力组织抢修,尤其是要抢先修通主干道和救灾通道,确保救灾和生产需要。要高度重视解决灾区群众的饮水问题,尽快修复供水设施,确保灾区群众有干净的水喝。对受损电力线路和设施,要尽快修复通电。通信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抢修受损通信线路和设备,确保灾区通信畅通,满足灾区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特别是要加快受淹城区的清淤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加强消毒和消杀,确保城市居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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