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省委省政府要求:元旦前让灾民搬新居

www.fjsen.com 2010-06-24 07:22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 谢丹)福建省委省政府22日下发《关于继续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军民众志成城,做好受灾地区特别是重灾地区的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

在防灾抗灾期间,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和灾区市、县、乡干部要坚守岗位,一律取消出国,除参加中央召开会议外不要外出,受灾比较重的县要取消一般性大活动,必要搞的要简化,保证领导干部抓抗灾救灾的精力不分散。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确保不丢一户、不漏一人。各级卫生防疫部门要立即组织医疗、防疫队伍,分赴灾区开展治病、防疫工作。各级政法机关和公安部门要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坚决打击趁灾盗窃、抢劫等刑事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组织足够力量,迅速恢复通路、通水、通电、通信。

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民政部门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深入受灾建制村和灾民家中,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发放情况。

省委省政府特别要求,灾后重建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科学选址,尽快落实建房地点,防止乱搭乱建。灾后重建要与“造福工程”、小城镇建设、旧城改造结合起来。要简化手续、优惠政策、给予资金扶持,并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协调管理,加快重建进度,在元旦前让受灾群众搬进新居。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