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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开辟"绿色通道" 灾后民生重建工程当地审批

www.fjsen.com 2010-06-29 21:3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29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为做好灾后重建项目服务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以赴投入到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中去。

省发改委提出,对本次受灾地区灾后恢复重建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项目,需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授权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或核准),同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由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可委托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或核准);备案项目全部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此外,在符合土地、环保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可采取超常规的项目审批办法,如对列入当地政府恢复重建规划或实施方案的项目视同立项;对灾后重建项目可以采取邀请招标,对抢险救灾应急项目可以不招标。

省发改委表示,在申报灾后重建项目时,将重点支持符合投向的灾后重建项目,特别是农村安全饮用水、防洪工程、集镇供水、城镇污水管网、公路、学校、医院等设施灾后重建项目,优先安排上报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各地发展改革系统要倾斜安排灾区资金,除各级党委、政府承诺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已下达的和已开工的项目外,对今年尚未安排下达的省级预算内投资和其他资金将调整区域投向,重点向受灾地区的项目特别是恢复重建项目倾斜。

省发改委要求,今后项目建设要更加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各地要结合正在编制的“十二五”规划,对拟列入规划建设的项目要充分考虑防灾减灾要求,加强评估论证,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 责任编辑:王秀钦  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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