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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灾后重建七举措 包括对口支援灾区等

www.fjsen.com 2010-07-02 07:20  潘绣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7月2日讯(本网记者 潘绣文)福建省长黄小晶日前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贯彻省委常委会议部署,安排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经省委同意,会议研究通过了《对口支援南平、三明灾区方案》、《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关于支持灾毁耕地复垦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意见》、《福建省水利设施灾后修复方案》、《恢复灾区农业生产的主要措施》和《支持工业内贸企业恢复生产和重建的主要措施》。

会议要求:

一、按照最迟明年春节前并力争提前建成、让重建户搬入新居的目标,结合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选址在县城和大的集镇周边,有序推进农村住房重建工作。

二、着眼于保障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农业生产用水需求,加快推进灾后水利设施修复。

三、采用多种方式临时恢复供电和通讯,通过强化主网隐患点、加快基站建设,尽快修复电力、通信设施。

四、在抢通受阻路段的同时,抓紧时间推进水毁公路修复重建和改造提高标准。

五、加强校舍安全排查鉴定,结合校安工程建设修复重建学校;加强灾区饮用水、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加大消杀灭工作和疫情监控,让群众有病能得到及时救治,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六、抓紧修复农业基础设施和烟叶生产水毁工程建设,及时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尽快恢复灾后农业生产。

七、大力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和重建,保障灾区市场供应。

八、组织群众对灾毁耕地进行复耕、复垦,加大土地整理实施力度。

九、迅速启动福州—三明、厦门—南平的对口支援工作,帮助灾区恢复重建,开展对口协作。

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灾区、支持灾区的良好氛围。

十一、加强对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的审计、监督和检查,确保阳光操作、廉洁公正。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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