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通知要求:5日前基本完成灾后环境清理消杀
www.fjsen.com 2010-07-02 09:50 段金柱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7月2日讯(本网记者 段金柱)为切实做好灾后防病工作,省政府办公厅1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防病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5日前基本完成灾后环境清淤清理和消杀工作、所有饮用水消毒做到全覆盖。各地、各部门须每日将灾后防病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卫生厅,汇总后报告省政府;7月5日后各设区市政府要及时将本地区灾后防疫工作总体情况报告省政府。 《通知》提出,灾区各级政府要发动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继续做好灾后清淤清理,尽快运走灾后堆积的淤泥和垃圾,对灾区生活垃圾、粪便和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广泛开展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消毒、杀菌、灭蚊蝇工作与清淤清理同步进行,迅速降低蚊蝇密度,采取主动跟进、分片包干、责任到组等措施,确保不留死角。灾后环境清淤清理和消杀工作,务必在7月5日前基本完成。 灾区各级政府要重点加强污染源排查和整治,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灾区饮用水卫生安全;对分散式供水的受灾乡村、群众安置点要配备必要的饮用水净化处理设施或消毒设施,实施严格的消毒。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饮用水的监督检查,增加集中式供水监测频次,提高现场快速检测能力;7月5日前所有饮用水消毒做到全覆盖。 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食安办、卫生、工商等部门协作,全面开展安全检查,严禁贩卖病死畜禽及其加工制品,严防假冒伪劣、腐败变质和水淹污染等不合格食品流入灾区;重点加强群众安置点、餐饮店、食堂等集中供餐单位的餐饮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和餐饮器具消毒的卫生监督管理,改善集中供餐场所的食品加工环境和设施,严防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要切实加强疾病监测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规范门诊日志,发现发热、腹泻病人要及时登记报告,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处置;继续加强灾区传染病疫情、病媒生物和发热腹泻患者症状监测报告,做好传染病疫情的搜索、分析和预测工作,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流行苗头。加强聚集性病例的监测、调查与处理,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事件,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有效控制,防止疫情扩散或事态扩大。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等群众便于接受的方式,开展防病知识科普宣传,增强灾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 《通知》提出,要层层建立灾后防病工作责任制,各级监察部门切实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和措施不力,造成重大传染病疫情蔓延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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