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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意见出台

www.fjsen.com 2010-07-03 06:50  薛辉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3日讯(本网记者 薛辉 实习生 江兴胜) 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福建省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意见》,要求全省公路水毁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全面完成修复重建。

《意见》明确,对于目前受阻路段,要分别在7月10日和7月15日前完成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救灾线、生命线和其余农村公路的阻断路段便道修筑,恢复通行;高速公路除特别严重的地质灾害点外,其余水毁路段要在7月30日前修复完毕,恢复灾前水平;国省干线要在9月30日前完成一般水毁点修复重建,公路路容路貌、通行能力、服务水平恢复到灾前水平,11月30日前完成重大水毁点修复整治;农村公路9月30日前基本完成通乡公路一般水毁点修复重建,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农村公路实现通达、通畅。

  • 责任编辑:王秀钦  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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