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确保保障性住房 加速普通商住房用地供应

www.fjsen.com 2010-07-03 08:15  杨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7月3日讯(本网驻福州记者 杨文)昨日,省政府正式向全省转发了国务院有关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通知。此外,我省今年将在福州、厦门、泉州等中心城市,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重点加快推出一批90平方米左右为主、12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同时全面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在增加居住用地和住房供应方面,省政府要求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福州、厦门、泉州等中心城市要切实增加今年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重点加快推出一批90平方米左右为主、12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

在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省政府要求今年全省务必完成建设保障性住房6.38万套(廉租住房2.74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33万套、公共租赁住房0.71万套、限价商品住房1.6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4.84万套(城市棚户区3.88万户、林区棚户区0.2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0.76万户)的目标任务。

在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省政府要求加强商品住房预售行为监管,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力度,强化商品住房价格监管,金融监管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加强住房消费贷款管理。

在房地产税收管理方面,省政府还指出,我省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税收政策,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管理,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 责任编辑:王秀钦  王秀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