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五类家电以旧换新个人限购5台 补贴售价10%
www.fjsen.com 2010-07-06 11:1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补贴标准】 中档家电最实惠 7月1日起,凡在福建省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具有福建当地户口的个人,在家电以旧换新的中标企业交售及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这5类产品时,均可享受到新家电销售价格10%的补贴,设最高补贴限额。其中,电视机补贴限额为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省经贸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消费者最理想的购物标准应是4000元的电视机和电脑,3000元的冰箱,2500元的洗衣机,3500元的空调,这样能够领取到最高的补贴。而这样的家电价格处在中档产品的水平,将惠及更多的中低收入阶层。 【补贴方式】 更方便不受品种、地域限制 我省统一的旧家电回收指导价不日将公布。据称,其制定参照了先前福州试点的标准以及周边省份的标准,与福州标准相差不大。 值得关注的是,购买人交售旧家电后再购新,不受品种和省内区域的限制。比如,市民交售旧洗衣机可以用来对应买电冰箱或其他家电,也可以在居住地以外的地区交售旧家电后,凭收旧凭证在省内任何地区购买新家电,并享受相同的财政补贴。 目前,各地售新企业的具体中标名单已经确定,待备案后即向社会公布。群众从7月1日起新购的上述家电,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享受“以旧换新”的补贴,但应保留好发票等单据。 需要明确的是,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根据规定,消费者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预约中标的企业上门收旧,或者向回收与销售“双中标”企业先购新,再收旧。具体的网络和电话等预约方式也将在近期陆续公布。 此外,消费者凭有效身份证、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购买新家电,符合条件的由销售企业直接从购买款中减去政府补贴的部分。(海峡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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