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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紧锣密鼓展开灾后农村住房重建

www.fjsen.com 2010-07-07 07:25  潘绣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在实施重建过程中,提倡集中重建,鼓励统规统建,允许统规自建和个别分散重建。统规统建的项目工程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建筑企业承建,同时组织一批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村镇建筑工匠参与分散民房重建,建设部门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集中重建工程实行全程跟踪、指导、督促。

为了给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创造良好条件,福建我省还推出九条扶持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包括政府补助,省政府对一般户给予每户1万元补助,对特困户给予每户1.5万元补助,对受地质灾害威胁居民搬迁集中重建和受灾倒房户异地集中重建户给予每户5000元补助;规费减免,对重建户免收土地证书工本费、房屋产权证书工本费以及征地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受灾农户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搬迁后,旧宅基地实施复垦,新增耕地指标可在全省范围内有偿转让,所得收益用于农村住房灾后集中重建;鼓励复垦农村旧宅基地,受灾农户搬迁重建后退出的旧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每亩补助1.8万元;造福工程搬迁补助,集中重建全部列入造福工程,重建户按每人2500元的标准补助建房资金,对少数民族搬迁对象,按每人600元的标准增发补助资金。此外,在配套设施建设、保险理赔、建材供应和社会帮扶等方面,也出台优惠政策予以大力扶持。

此次农村住房重建工程点多面广、投资大,省委、省政府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不等不靠,互帮互助,投工投劳,积极重建美好家园。同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重建资金、物资的监管,严把土地整理、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处理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法乱纪行为,在资金拨付使用、工程招标、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力争使农村住房重建工程成为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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