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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十项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

www.fjsen.com 2010-07-11 09:49  郑昭 王永珍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品推广。编制发布福建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积极推进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今年计划推广高效照明产品800万只,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支持实施100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切实加强用能管理。开展省控200家重点用能企业主要能源品种的消费计量数据在线同步监控和采集。加大节能发电调度力度,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和大容量、高效燃煤脱硫机组发电,限制未脱硫、能耗高的低效机组发电。

强化政策引导。加大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力度。对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对超过限额标准1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积极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

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法规与标准。加快出台《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福建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开展30种重点耗能产品单位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专项监察。

做好节能减排预警预测工作。建立节能形势定期分析报告制度。督促企业按标准要求配备必要的能源计量器具。6月底前制定预警调控方案,开展节能目标年度中期评估,第三季度组织开展“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预考核。

  • 责任编辑:刘宝琴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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