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大“决定”助推防洪工作
www.fjsen.com 2010-07-13 17:40 宜峻 张丽琼 来源:福建人大网 我来说两句
6月25日,三明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河道管理的决定》。以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形式助推防洪工作,这在三明市尚属首次。《决定》的核心内容是: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道功能,确保河道正常行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决定》要求,三明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与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修订完善各类涉河、涉水规划;有效制止各种妨碍河道行洪的行为;科学规划倾倒垃圾、渣土等固体废弃物场所,严禁将倾倒点设置在河道行洪区内,切实加强在建工程垃圾、渣土等固体废弃物的监管;要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加强河道滩地、堤防和河岸的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河道管理执法协调机制,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对违法以及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管理体制方面,要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对河道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防洪减灾,历来就是三明人民关注的焦点。多年来,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为此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2009年3月16日至21日,一场声势浩大的防洪法执法检查拉开了序幕。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常委会副主任黄作文为组长,常委会副主任郑国仁、吴俊慰为副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防洪法和省防洪条例执法检查。检查组分成三个检查小组,分别到永安、梅列、三元、尤溪、沙县、将乐、建宁、泰宁8个县(市、区)进行检查。与此同时,检查组还委托大田、明溪、清流、宁化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防洪法实施情况自查。 检查组发现,全市防洪减灾工作形势仍然严峻:城市总体防洪能力较低,市区按国家中等城市设防标准应为50年一遇,但目前规划建设的堤防标准三元区为30年一遇,梅列区仅为20年一遇,且局部地段还达不到这个标准;城市内涝问题依然突出,市区沿河两岸直通沙溪河的下水道有80多个,在梅列区徐碧一村地段,若短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局部就会产生内涝;大部分水库老化退化严重,还有70多座险病水库;尾矿库整治进程缓慢;防洪资金投入普遍不足等。而最让检查组忧心的则是河道两岸违法搭盖、弃土弃渣问题仍然十分严重。一些地方在城区建设中,任意侵占河道、滩地,填堵沟汊、洼地,违规采砂,部分群众和个别单位随意往河道倾倒垃圾及建筑废渣,造成河道宽度被压缩,影响河床稳定,严重妨碍了河道行洪,形成了隐患。检查中还发现有个单位未经审批就在沙溪河莘口山尖洋段侵占河道建码头。与此同时,建泰公路、向莆铁路建设也造成大面积溜方和往河道弃土…… 2009年4月28日,三明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执法检查的成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纷纷提出整改意见,发言的重点指向河道治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形成了4条整改意见,要求市政府认真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对常委会提出的整改要求,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立即采取了措施,在防汛基础建设、防洪资金投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尾矿库治理、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都进行了整改落实,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市财政每年在支农专项预算中均安排用于小型水库维修的岁修专项21万元,水利建设基金100万元,特大防汛抗旱经费100万元,用于水文和气象专项补助42万元; 7座中型水库中央国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续建工作及29座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加固项目也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着…… 初战告捷,更加坚定了常委会监督的信心!针对防洪减灾工作时间长、任务重的特点,常委会把会议监督与日常的跟踪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坚持定期回访,保持关注力度。今年4月15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重点检查沙溪流域的三明市区、金溪流域的将乐县、尤溪流域的尤溪县。 检查发现,经过一年努力,在河道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也仍然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一些工业园区、交通、矿山等建设项目仍然存在“先开发后治理”、“只开发不治理”的现象,任意侵占河道、河滩、洼地,随意往河道倾倒垃圾和建筑废渣的现象依然突出,尤其是沙溪流域三明市区段沿河两岸违章搭盖、弃土弃渣屡禁不止。检查中发现沙溪河闽丰通讯厂门对面河边的弃渣点、农药厂门口河边的弃土点面积越堆越大,违规搭建的月亮湾码头并没有被拆除,江滨路拓宽改造工程建设部分路段有在沿河堆积弃土行为…… 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河道管理工作确实是任重而道远,也提示仍有部门对常委会的整改要求落实不够到位。对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两次研究讨论加强河道管理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鑫强调:“审议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如有需要就上常委会二次审议,切实督促政府做好整改工作。”针对三元区莘口镇月亮湾违规搭建码头行为,刘鑫要求市政府要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今年6月中旬,一场突如其来的洪涝灾害袭击了三明,一些地方出现历史未见的特大暴雨,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河水暴涨、道路塌方、人员伤亡……这一幕幕令人痛心疾首,更加坚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河道管理监督的决心! 依照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据此,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经过多次调研,反复征求意见,作出了《关于加强河道管理工作的决定》。《决定》不仅突出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而且把防洪工作上升为国家意志,将极大地调动全市人民防洪抗灾的积极性,确保行洪安全,减少洪灾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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