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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天津滨海新区手记之三:改革进行时

www.fjsen.com 2010-07-21 09:51  储白珊 阮锡桂 林世雄 赖文忠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滨海的审批体制改革强势推进——

明确市里和新区的审批权限和事项划分,凡属于天津市权限范围内的,新区可以自行决定的事情,原则上都下放给新区;凡新区能办的事,支持先行先试;凡新区需要报送国家审批的事项,市有关职能部门不再审批,按程序报送。

明确新区与城区、功能区、街镇的审批权限和事项划分,实现各企业、功能区和居民的所有事项在新区内就可以办理,真正做到“新区的事在新区办”。

推出“强街强镇”计划,构建“一级政府,分类管理”的公共服务体系,更多的职能和任务向基层分解。

如今,滨海新区分类行政审批体系正在逐步建立,体制、机制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区政府集中行使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布局、城乡规划、土地资源配置等事关全局发展的审批事项,其他事项均下放至城区和功能区管委会。城区和功能区管委会在原审批权限基本不变的基础上,享有“扩大的区级权限”,成为新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审批管理主体。街镇作为基层服务主体,承担户籍、生育、优抚、社保等便民服务事项,使群众日常生活服务“不出街镇”。

轮番出台的改革措施,破解了困扰滨海新区许久的体制困局,仿佛是一剂剂强心针,让滨海新区焕发出勃勃生机。

  • 责任编辑:刘宝琴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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