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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降雨致我省67家煤矿受灾严重 损失超1亿

www.fjsen.com 2010-07-22 22:12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2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福建省煤监局获悉,今 年5月份以来,受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袭击,我省煤矿企业生产、生活秩序受到较大影响,龙岩、三明两市的煤矿受灾较为严重,两市煤矿全部停产,省能源集团所属的部分矿井因受灾停产停工;泉州市有部分矿井停产停工。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67家煤矿企业受灾严重,其中有11个矿井因供电中断造成淹井,其他煤矿不同程度发生矿区道路冲毁,山体滑坡(溜方)和矸石山滑落造成地面煤台、生产生活设施等地面建筑物坍塌、供电线路毁坏等次生灾害,部分煤矿还发生汽车、矿山设备被淹埋等情况,因灾造成全省煤矿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但无因强降雨造成一人伤亡。

福建省煤监局副局长戴文鹏介绍,全力做好煤矿灾后复产复工各项工作将成为下半年的工作重点。他表示,要重点抓好煤矿灾后复产复工各项工作,要求全省各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能源集团对灾后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复工验收工作。四类情况一律不批准复工:一是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未落实;二是煤矿超层越界治理工作未落实;三是煤矿(含在建项目)的井(硐)口坐标及井下生产情况未进行实测填图,未经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核实(省属煤矿由省能源集团公司负责核实);四是未按《福建省煤矿巷道封闭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建立封闭档案,或者矿井井下现场的密闭与档案不一致。

同时,将突出煤矿水害防治,加强井下水位观测,建立台帐,做好预测预报和分析,重点分析强降雨后的涌水量动态和变化情况,对雨后涌水量突然增大、水量不清、来源不明的,坚决查明情况,采取措施,否则不得复工;对已经复工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查明原因。

  •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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