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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浙粤赣四省高院签署涉台司法事务合作协议(图)

www.fjsen.com 2010-07-29 21:34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签订协议后,四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握手祝贺

在建立涉台审判合作交流机制方面,分别建立涉台刑事、民商事审判合作交流机制,四省举行本省涉台审判工作会议时,可以视情邀请其它三省相关审判部门负责人参加。建立重大问题协商平台,根据刑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对需要共同协商的涉及四省相关涉台审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可以举办四省涉台审判工作联席会议,由四省相关审判部门负责人参加,共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在建立涉台调研、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方面,将整合涉台审判方面的调研人才和信息资源,共享调研成果。针对涉台司法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项研讨活动,提高涉台司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协调性,共同促进涉台司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协议还提出,建立海峡西岸区法院涉台调研共享人才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四省高级法院分别负责本地法院调研人才的遴选、确认和调整工作。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以福建为主体涵盖浙江、广东、江西部分地区,面向台湾,彼此之间涉台司法事务合作是非常有必要的。此次四省高院签署合作协议,有利于优势互补、共同进步,将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 责任编辑:刘宝琴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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