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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大力促台湾农民创业园跨跃发展

www.fjsen.com 2010-08-03 17:54  林福泉 来源:福建人大网 我来说两句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漳平市积极支持台商在永福镇发展高山茶、高优水果等高山特色产业发展,并逐渐形成了一定规模,2005年在永福镇建立了台湾农业创业园。2006年5月创业园被省委省政府列为闽台农业交流合作示范创业园。2008年2月,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被批准列入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

然而,几年前,受自然地理条件的制约,交通方面,进入永福境内著名三重岭、苦田岭、朝天岭等成了许多前来考察投资者们心坎上的一道道拦路岭。电力设施方面,境内原有3.5万伏的输变电容量远远满足不了日益增多的台资企业和日益增长的当地群众的用电需求。每到制茶季节,用电高峰期,电压不稳,跳闸断电现象频繁出现。水利设施薄弱,水资源先天缺乏,台商生产用水与当地群众用水矛盾比较突出。落后的基础设施严重制约园区的发展壮大。

如何主动谋划,抢抓机遇,齐心合力改善园区基础设施呢?漳平市人大群策群力,多方奔走呼吁,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措施。一是决定自2006年起,凡是涉及改善台湾农民创业园区路、电、水等基础设施的代表建议案,都列入当年人大重点督办案,给予重点跟踪督办。二是促成市政府将“拓展闽台农业合作,抓好台湾农民创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写进2007年漳平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将建设改造漳平桂林至永福公路及建设110千伏永福变电站等工程,摆上当年的具体实施日程。三是在2007年下半年底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情况视察,邀请部分漳平境内的省、龙岩市人大代表一起参加,代表们就如何进一步改善园区基础设施,改善园区投资环境,提高优质服务,努力运作项目,做大做强创业园,争取上级更大的政策支持和更多的资金扶持等内容积极建言献策。四是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动联系各级代表,特别是漳平籍的省、龙岩市的人大代表,利用每年的省、龙岩人大会,依法履职,提出相关建议;利用省、龙岩市等上级领导到我市及永福镇调研、视察指导工作时,主动向他们反映问题和要求,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支持。

漳平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意见,全力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方面,2008至2009年两年,先后投入7500万元,按山区二级路的标准,对进出园区的桂月线进行改造。同时结合全省“村村通”农村公路建设有利时机,筹集2000多万元用于硬化铺设园区内各村村道、茶园道路等。2008年5月,总投资2800万元的110千伏永福变电站正式投入使用,实现了创业园区电网电压等级新跨越。漳平市供电有限公司还投入500多万元分期对园区主干线电网配电设施进行全面改造,投入50多万元实施集镇、园区路灯亮化美化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园区的电力供应系统,有力保障了园区台资企业和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电安全。水利部门则加强项目运作,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先后推进了园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54处,日供水能力达5710吨,开展了园区李庄溪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施了永福上林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新建两座蓄水水库工程,完成了《永福台湾农民创业园水利工程设施规划》和《永福台湾农民创业园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并已通过上级相关审查。近三年累计投入5000多万元用于实施园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市人大十分重视维护园区台胞投资合法权益。2008年5月,积极配合省、龙岩市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省实施办法贯彻情况调研,要求“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进行自查,重点对台胞投资权益的保护,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案件处理,及对台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的落实等情况开展自查。2009年4月,再次配合省、龙岩人大开展闽台交流合作环境建设情况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建议意见,并形成了自查报告向上级人大反映。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又一次专门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市政府已出台了《漳平台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成立漳平市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委会,还在台商联谊会设立涉外(台)行政服务指导站,在永福法庭设立台商维权审判合议庭,对台商投资企业在用地、用水、用电、工商注册登记、税收、金融信贷、台商子女入学及茶业、花卉产业发展给予优惠及优质服务;有关部门对台资企业办证实行“一门受理,全程代办”保姆式服务,对台商出入境办理及车辆驾照换证等事宜均开辟绿色通道,有效维护了台胞投资的合法权益。

台资企业在大陆贷款难,特别是抵押担保难问题一直是园区台企做大做强的一个瓶颈。对此,漳平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先后多次深入人行、农行、国土、林业等部门调研,要求林业、国土等部门对台商办理林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方面,在不违反法律的原则下大胆创新,给予特事特办;同人行、农行的领导及专业人士专门探讨为台商办理贷款可行操作办法,寻求解决园区台商贷款融资突破口。2008年12月,结合《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席海勤副主任带领农工委、侨台委、法工委、财经委等相关委室人员分别召集部分市、镇人大代表,台商代表及台办、人行、农行、农办、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司法、税务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两场座谈会,对《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草案)的个别条款,特别是对园区银行贷款、税收优惠,财政资金扶持等方面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并积极向省人大反映。在各部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部分台资企业办理了厂房土地使用权证和林权证,为台资企业抵押融资创造条件。2009年2月漳平农行率先制定《茶树林权抵押管理办法》,并获得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批准。2009年7月,农业银行漳平支行开始实施《茶树林权抵押管理办法》,台资茶企融资瓶颈取得历史性突破,台商李某第一笔贷款就获得500万元支持。《办法》实施一年多来,农行漳平支行已累计向园区发放各类贷款1.2亿元。

目前,落户园区台资企业有49家,常驻园区台商达400多人,投资总额达4个多亿,实现产值4.5亿多元。园区特色产业不断壮大,高山蔬菜、茶叶、日本甜柿四大产业总面积11万亩,其中高山茶面积达4.5万亩;品牌成效日益突显,园区有9家台资企业取得了QS证,2家企业获得绿标,“永福杜鹃花”获省著名商标称号,“台品”牌永福高山获福建省名牌称号;生态旅游逐步成型,今年4月被省旅游局授予“农业旅游示范点”,一产带三产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

市人大常委会原所征主任认为,经过这几年的发展,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的基础设施有了极大的改善,眼下,通过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引进台湾先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理念,突出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推进园区产业升级,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下一阶段,市人大常委会要用更开阔的视野,更务实的作风,发挥密切联系和桥梁纽带作用的优势,积极融入,主动服务,不断拓展园区发展空间,为促进园区跨跃式发展,营造更和谐的氛围,创造更宽松的投资环境。

  •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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