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人大频道> 地方人大 > 正文

厦门50部特区法规8月1日起在同安等4区实施

www.fjsen.com 2010-08-04 17:50  庄根森 来源:福建人大网 我来说两句

厦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7月29日通过决定:50部厦门经济特区法规,适用于扩大后的厦门经济特区,自2010年8月1日起在岛外同安、集美、海沧、翔安4区实施。困扰厦门多年的“一市两法” 的问题也随之破解,使厦门岛内外一体化有法可依。

今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今年7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岛外同安、集美、海沧、翔安的全市行政区域,在7月1日之前,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目前仍有效的经济特区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共有60部,此次选择了其中涉及厦门民生的《厦门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等50部经济特区法规在全市施行,另外10部,如《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因涉及修改和废止事宜,同时也考虑到岛内外地理分布和经济发展的不同,暂缓适用于新纳入经济特区范围区域。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法法》、《国务院关于扩大厦门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和《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0年7月1日前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在扩大后的经济特区适用的决定》。

附:2010年8月1日起适用全市的经济特区法规

1.厦门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2.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3.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4.厦门经济特区象屿保税区条例

5.厦门经济特区学校用地保护条例

6.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7.厦门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8.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9.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0.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

11.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12.厦门经济特区城镇房屋管理条例

13.厦门经济特区价格管理条例

14.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

15.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管理条例

16.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

17.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

18.厦门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19.厦门经济特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

20.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条例

21.厦门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

22.厦门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若干规定

23.厦门经济特区劳动管理规定

24.厦门经济特区体育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

25.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

26.厦门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

27.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

28.厦门经济特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

29.厦门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

30.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31.厦门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32.厦门经济特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

3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

34.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

35.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

36.厦门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办法

37.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38.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

39.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40.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41.厦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42.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

4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提出和处理办法

44.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厦门市十八岁成年人宣誓日”的决定

45.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规解释的若干规定

46.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

47.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法规中有关期间规定的解释

48.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

49.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

50.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

附表2:暂缓适用于新纳入经济特区范围区域的法规

1.厦门经济特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条例

2.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3.厦门市专利保护规定

4.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

5.厦门市燃气管理条例

6.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7.厦门市劳动安全卫生条例

8.厦门市禁毒条例

9.厦门市禁止赌博条例

10.厦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

  • 责任编辑:王秀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