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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灾后恢复生产:措施有力 全力推进

www.fjsen.com 2010-08-12 09:1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省林业厅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情况(摘要)

一、林权改革持续深化。国家林业局在《 意见》出台后,专门研究福建林改工作,确定永安市为全国唯一的林业改革发展示范点和试验区。2009年来,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借鉴永安示范区经验,全省林权改革不断深化,取得新的进展:一是创新了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落实了4226万亩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机制,提高了管护成效。二是完善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2010年起补偿标准从每年每亩7元提高到12元(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5元)。开展非木质利用试点,增强了生态公益林自我补偿能力。三是加快了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出台了“三免三补三优先”政策,新建810个,促进了林业规模经营。四是改革了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在5个设区市43个县推行采伐指标“三公”分配新机制,在永安、延平等地开展按面积控制采伐试点,进一步落实了林农对林木的处置权,得到国家林业局充分肯定。五是推进了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2009年新增各类林业贷款20亿元,累计93.5亿元,解决了林农贷款难问题。2009年起对全省1.15亿亩森林实行火灾保险,每亩保额500元;今年起将火灾保险调整为森林综合保险,保险责任扩大到风灾、水灾、冻灾、泥石流等灾害,降低了林业经营风险。六是制定了全国第一部林权登记地方性法规——《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依法保护林农权益。

二、生态建设得到加强。2009年和2010年,全省造林分别达到251万亩、225万亩,是1995年以来造林面积最大的两年;新增全国绿化模范城市5个,森林覆盖率从2004年的62.96%提高到63.1%,继续居全国首位。“四绿”工程起步良好,城乡绿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率先在全国成立三级林业综合执法机构,建立了林地“征一补一”制度,加强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今年1-5月,全省森林火灾发生率、受害率同比分别下降85%、93%,取得1999年以来同期最好成绩。

三、产业升级取得进展。产业集聚上,2009年林业五大集群产值已占全省同行业的44%。产业结构上,积极推进资源培育、种苗花卉、森林食品、林下种养殖等兴林富民产业,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能源和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成功举办三明林博会、漳州花博会、莆田木洽会。品牌建设上,2009年新增2枚“中国驰名商标”、37个省名牌产品。累计全省有“中国名牌产品”2项、“中国驰名商标”8项、“国家免检”产品7项、“福建省名牌产品”157项。在境内外上市林业企业6家。2009年,全省林业产值达到1460亿元,跃居全国第一。

四、闽台合作顺利推进。以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和花博会、林博会、木洽会为载体,积极开展两岸林业交流合作,大力支持漳浦、清流、漳平、仙游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新引进涉林台资企业16家、总投资近5000万美元,新引进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18个。累计台商在福建创办林业企业380多家,合同利用台资5.8亿美元;累计引进新树种40多个,花卉品种4000多种,先进技术600多项。

五、国家投入大幅增加。国家林业局对海西建设十分支持,2008年专门出台了支持海西林业发展的意见,在政策、项目、资金上向我省倾斜。2009年以来,将我省列入全国森林火灾保险试点省,中央财政给予30%的保费补贴;率先执行老区、苏区享受西部、中部地区政策,新批项目增加中央资金2000多万元,豁免重度受灾世行贷款造林项目信贷剩余本息1767万元,安排林业贴息贷款规模14.5亿元,是上年的1.8倍。新增加的项目有油茶产业发展、森林火灾保险、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良种补贴、造林补贴等;大幅增加的项目有两期中央扩大内需沿海防护林、中幼林抚育、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科技推广等,合计新增资金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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