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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4举措严控医院医药费用 超收须全额上缴

www.fjsen.com 2010-09-04 07:39  章微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9月4日讯(本网记者 章微)近日,福建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医院控制医药费用会议,提出四项措施强化医药费用控制工作。若医院医药费超过“控制线”,超收部分全额上缴。本次出台的4条措施被认为是最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据了解,这4条措施分别是:一是严格落实超收上缴工作。超控单位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超控金额,扣除药品成本后全额上缴所属的卫生行政部门。对未落实超控上缴的市县和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将超控单位名单(视情节严重程度)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三是在医药费用超控期间,对超控单位暂缓审批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暂停向卫生部转报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四是对年度超控的单位,暂停医院和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评先评优,卫生厅不向卫生部推荐全国优质医院和其他所有先进荣誉医院。

据了解,2005年前的近8年,福建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平均每年增长13%和11%。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医药费用,2005年开始,我省制定医院医药费用增长的“高压线 ,即要求”2005—2006年,“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与“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不高于2004年水平,此后每年医药费用的增幅不超过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在医药费用“高压线”的约束下,2005—2006年我省医药费用实现零增长。今年以来,我省部分医院医药费用增长过快,为此卫生厅出台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 责任编辑:刘宝琴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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