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实施城乡规划法举行立法听证 激辨三焦点

www.fjsen.com 2010-09-22 07:21  薛辉 王杭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22日讯(本网记者 薛辉 实习生 王杭)城乡规划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更改?城乡规划“朝令夕改”,相关人该如何处罚?修改规划的听证公告时间,多久才合适?昨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就《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的修订举行立法听证会。8名陈述人、6名旁听人分别就城乡规划修改的程序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行了发言,并就有关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昨日的听证会从上午9时开始,到中午11时30分结束,整整两个半小时的时间,这场和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立法听证会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尽管听证会有两个半小时的时间,但由于参与人员比较多,每位陈述人第一轮规定只能发言5分钟,第二轮补充发言为3分钟。听证会主持人从一开始就与陈述人“约法三章”——陈述时间一到,蜂鸣器就会响起,陈述人应控制发言时间。

但几乎每个发言人都超过了发言时间,不少陈述人都准备了厚厚一叠的发言稿。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