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解决医疗纠纷福建将设调解员 二级以上医院要设调解室

www.fjsen.com 2010-09-26 06:47  薛辉 来源:东南网综合 我来说两句

保障病人及家属知情同意选择权

上述意见还要求医院要加强与病人的沟通,保障病人及家属的知情同意选择权。

今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还将专设保卫机构和专门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并积极争取公安机关在医院或周边设立警务室,协助调处医患矛盾纠纷。另外,各部门还将建立纠纷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坚决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医闹”行为。(东南快报)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