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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在闽投资享居民待遇 可直接申请换领同类型机动车驾驶证

www.fjsen.com 2010-09-26 06:53  练仁福 来源:东南网综合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26日讯(本网记者 练仁福)在闽投资或就业的台胞可参加社保,台胞可直接在福建申请换领同类型机动车驾驶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5日上午在福州开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兰主持会议,福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提交会议审议。与原《办法》相比,修订草案在居民待遇、投资形式、投资领域、政府服务、权益保障等五个方面增加了不少规定。

在闽台胞可参加社保

修订草案规定,台湾同胞回闽来闽投资的,与本省居民享有同等的投资待遇并享有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同时还增加了四条具体规定。

在社会保险方面,增加规定:台湾同胞投资者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中的台湾同胞职工,可以依法参加单位所在地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享受社会保障的相关待遇。台胞子女可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并可给予适当照顾。在机动车驾照方面,规定台胞投,资者及随行家属、台企中的台胞职工及其家属可凭在台湾地区取得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换领本省同类型机动车驾驶证。台胞投资者、台籍员工可以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取得相关证书。台湾地区相关资格证书经本省有关部门依法确认的,可以在本省适用。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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