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人大频道> 一府两院 > 正文

检察机关抗诉 3死缓案件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www.fjsen.com 2010-09-26 18:2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26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对死刑案件审判的法律监督,履行死刑案件裁判的审查报备职责,监督死刑立即执行与缓期执行的正确适用。今日下午,《关于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报告称,2008年以来,经检察机关抗诉,审判机关已经对3起死缓案件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裁判公正是司法最直接、最重要的体现,全省检察机关运用抗诉等多种监督手段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据统计,2008年1月至2010年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15件,法院已审结211件,其中改判102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32件。

为加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督促有关执法、司法机关更加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有力地推动了刑事抗诉工作。

今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提出抗诉73件,同比上升52.08%;法院审结43件,已经改判22件、发回重审11件,改判率为51.16%,同比上升13.23个百分点。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对庭审过程中程序违法行为的监督。对法庭审理中的违法行为,认为不及时纠正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当庭提出纠正意见或建议休庭,对严重违反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审判的,依法提出抗诉。报告称,200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派员出席一审公诉庭45123次、二审上诉抗诉庭799次、再审法庭35次,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出庭151次。

2008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还立案侦查了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121件123人,其中6名刑事审判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 责任编辑:王秀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