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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网络治安、校园周边治安防范拟纳入综治工作

www.fjsen.com 2010-09-27 07:29  杨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9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杨文)26日,记者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了解到,校园周边治安防范、网络治安管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社区矫正、调解工作等,这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订草案)》中纳入调整范围,成为综治工作的新内容。

在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把这些社会管理制度创新实践的内容纳入法规调整范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另悉,在修订草案的第四章“考核与奖惩”部分,新修改了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情形。拟修订的第三十九条则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以及有关责任人,对不稳定因素或社会矛盾处置不力,导致非法游行、聚众闹事、罢工、罢市、停课等严重后果,发生打砸抢烧、冲击国家机关、阻断铁路公路交通等重大群体性事件,由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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