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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出台加快发展公租房新政 公租房面积严控60㎡以下

www.fjsen.com 2010-10-01 08:1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10月1日讯(本网记者驻福州记者 杨文)昨日,记者从福建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正式转发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制定的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共租赁住房,如果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单位,也可申请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在公租房面积上,单套建筑面积将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且应一次装修。此外,承租人还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赁租金。

建筑面积

意见明确提出,对于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在办理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手续后,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所建住房纳入当地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后,优先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出租,多余房源由政府统一调配,权属不变。按照要求,今后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高层住宅允许在单套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以下。在装修方面,公共租赁住房应一次装修,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得擅自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

  • 责任编辑:王秀钦  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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